妊娠28周前胎儿及附属物娩出为流产,分为早期流产、晚期流产,早期流产即妊娠12周前的流产,晚期流产即12周后、不足28周的流产。流产又分为自然流产和治疗性流产。根据自然流产发展的不同阶段,分为以下临床类型。
1、先兆流产:指妊娠28周前先出现少量阴道流血,常为暗红色或血性白带,随后出现阵发性下腹痛或腰背痛,无妊娠物排出。经休息及治疗后症状消失,可继续妊娠;若阴道流血量增多或下腹痛加剧,可发展为难免流产。
2、难免流产:指流产不可避免。在先兆流产基础上,阴道流血量增多,阵发性下腹痛加剧,或岀现阴道流液(胎膜破裂),宫口扩张。
3、不全流产:难免流产继续发展,部分妊娠物排出宫腔,还有部分残留于宫腔内或嵌顿于宫颈口处,或胎儿排岀后胎盘滞留宫腔或嵌顿于宫颈口,影响子宫收缩,导致岀血,甚至发生休克。
4、完全流产:指妊娠物已全部排出,阴道流血逐渐停止,腹痛逐渐消失。
此外,流产有3种特殊情况:
(1)稽留流产:又称过期流产,指胚胎或胎儿已死亡,滞留在子宫腔内,未能及时自然排出者。表现为早孕反应消失,有先兆流产症状或无任何症状。若到中期妊娠,胎动消失。
(2)复发性流产:指与同一性伴侣连续发生3次及3次以上的自然流产。
(3)流产合并感染:流产过程中,若阴道流血时间长,有组织残留于宫腔内或非法堕胎,有可能引起宫腔感染,严重感染可扩展至盆腔腹腔甚至全身,并发盆腔炎、腹膜炎、败血症及感染中毒性休克。
因此,流产是根据流产的不同类型表现出不同症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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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属于癌前病变,尚未达到癌症级别,而患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后,患者生存时间因个人情况的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。
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包含轻度不典型增生、重度不典型增生和原位癌。轻度不典型增生患者,经积极的治疗措施干预后多数能痊愈,且生存时间和正常人无异。如果为重度不典型增生和原位癌,大部分需采用锥切手术方法,进一步明确病变性质,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。若患者经治疗后不再继续发展,则生存时间也与正常人无异;若未及时得到治疗,则生存时间可能会缩短,具体与病情发展速度有关。
因此患者一旦发现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,应及早到医院妇科就诊,在妇科医生指导下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干预,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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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津)医广【2024】第04-09-01号